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和 《p站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江大校〔2022〕260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p站 拟处置的8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(明细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,请在2024年12月6日前与环境与安全工程中心实验室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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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 p站 2024年11月拟报废设备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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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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